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课题主持人工作职责(试行)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中华中专[2016]5号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课题主持人工作职责(试行)
为确保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使课题研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品质,确保课题研究在促进学校三个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关于集体课题主持人的条件
1.凡承担市级及以上集体课题研究工作的主持人,原则上是高级讲师或具有五年以上任职资格的讲师,必须是具有一定研究经验和科研水平的骨干,有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的经历。
2.每项课题只能有1名或2名主持人;主持人同一时间内不能申报或为主承担两项以上研究课题。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 凡未完成现有课题研究任务的,未履行主持人职责的,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关于课题主持人具体工作职责
1. 负责课题的选题、论证、申报工作;
2.负责课题的开题报告、研究实施方案、研究计划与总结、中期研究报告、年度检查报告、研究报告等的撰写工作;
3.负责课题组成员的选定与考核工作,负责该课题研究过程中的人员分工、负责研究过程的全面实施;
4.负责课题研究的立卷归档工作。每个课题1份档案,应根据归档范围,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课题文件的归档范围,按课题进程划分为:
课题准备阶段:课题审批文件、开题报告、调研报告、方案论证
等文件;
研究实验阶段: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计算材料、
中期检查报告、阶段报告等;
总结鉴定阶段:工作总结、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参加人员名单、鉴定材料等;成果奖励申报阶段:成果和奖励申报材料及审批材料;
其它与课题有关的材料。
三、关于课题主持人全面实施课题研究的内容
1.课题批准立项后,课题主持人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具体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报学校教科室存档。
2.课题主持人必须按课题研究方案,制定好学期研究计划,并按计划做好课题研究过程记录,包括围绕课题研究的理论学习、调查分析、专题研讨、进修培训等,以及时间、地点、参加人、主持人、活动主题、相关结果等(相关活动记录每年不少于8次)。过程记录能呈现出清晰的研究过程的“轨迹”。
3.课题研究某一阶段结束后,应完成书面的阶段性总结报告交教学科研处,并组织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目的性较强的专题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
4.课题组每年1 2月底前写出本年度的研究工作总结和下年度的研究工作计划,并附年度研究成果(论文、典型课例、典型案例或阶段性研究报告等)上交教学科研处存档。
5.在课题研究期间,若遇到各级各类检查评估,课题主持人要及时提供阶段性研究材料以备验收评估。
6.课题主持人务必按照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研究,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先要整理好所有研究资料、撰写课题研究报告;填写《课题结题评审表》,提交教学科研处。
7.学校课题领导小组和教学科研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
8.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报告、成果鉴定原件于结题两周内送教学科研处验收、备案。
9.鉴定时要提交的材料有:⑴课题研究立项申报表;⑵研究方案;⑶研究计划;⑷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⑸研究课题的主要活动记录、相关过程原始资料、论文著作以及相关证明等成果材料。
10.立项课题应按原计划结题,但确因遇到意外研究困难,应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方可推迟结题。
1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主持人应自觉退回学校已付的课题研究资助金,并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⑴自行终止研究的;⑵不能按时结题,又不愿再研究者;⑶同一课题第二次结题未获评审通过的。⑷未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的。⑸研究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者。
四、关于课题研究的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课题研究工作,负责研究经费的发放和开题、结题专家的聘请,负责成果的宣传与推广。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学科研处主任等组成。
2.教学科研处:负责全校各级各类课题研究的管理与考核工作。每学年要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进行课题研究工作的检查、考核,将结果作为课题组课题资助津贴的发放依据。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施,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1月21日
主题词: 课题 主持人 职责
抄 送:区教育局
抄 发:校各处室、专业部
行政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