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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专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及校级2020年个人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2/14 16:56:14    作者:陈莉    浏览量: 4114次浏览


中华中专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

及校级2020年个人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于2020年2月正式开始,现将《关于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另,学校以申报市级个人课题研究为契机,同步开展2020年校级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1. 研究时间:

    2年

  2. 申报对象:

    全体一线教师(已经主持省、市级课题尚未结题的老师除外)

3.具体流程

2月20日前,上报申报课题题目,填写申报登记表(附件二)并发送到jxkych9999@126.com。

2月22日前,学校审核课题题目并反馈到各申报人。

3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一、申报表二发到jxkych9999@126.com

4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具体申报网址及流程届时通知)。

联系人:王晓姝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2月14日

附件一

关于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科室(所)、市各直属学校、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将于2020年2月正式开始,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采取逐级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为进一步提升“个人课题”的研究质量,为广大教师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于2月20日——4月8日进行网上申报 “个人课题”(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另行发布通知),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一》、《申报表二》,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根据课题的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组织校级评审、推荐工作,于4月15日前将校级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区教科室。(上报给区教科室的“个人课题”,请按照各区相关要求操作)

2.区级与市直属学校“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区教科室(所)于4月16日——4月25日评审“个人课题”,遴选出区级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区级优秀“个人课题”电子目录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区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市直属学校遴选出本校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本校的优秀“个人课题”电子表格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邮箱地址: njsjykxyjs@163.com,发送邮件截止时间4月30日。

3.市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

市教科所将于4月30日——7月31日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评审采取电子化方式,不再收取纸质稿,并于7月31日前在网上公布结果。

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一位老师不能同时立项两个市级“个人课题”,请每位教师申报一项课题。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年2月

附件二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申报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及2020年校级个人课题统计表

序号

姓名

课题题目

学校审核

备注





















(校通知)关于南京市第十一期通知.docx

附件二个人课题申报统计表.docx

1申报表1.doc

2申报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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