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6年临时聘用教师公告
学校是南京市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是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办学单位。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省书香校园和智慧校园、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南京市“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学校师生在技能大赛、教学大赛、班主任能力比赛、体育竞赛、艺术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省市级一等奖多项,办学水平一直位于南京市职业学校第一方阵。学校心育中心是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现因学校发展和教育需要,招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人。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临时聘用) 2人
二、聘用期限
6个月
三、岗位职责
1. 遵循心理咨询伦理,接待学生来访,开展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心理评估与转介工作,规范做好咨询记录与案例归档。
2. 参与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体系建设,负责心理危机个案排查、干预、转介及后期跟踪,做好与班主任、家长等的沟通联动。
3. 组织完成心理普查及定期心理测评工作,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与报告撰写,建立动态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4. 指导心理健康学生社团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根据需求策划开展团体辅导、讲座等系统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咨询预约安排、来访接待登记、中心环境维护、宣传材料更新、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平台维护等工作。
6. 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与体系建设,协助开展新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
7. 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具备心理健康老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须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职业资格或专业资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心理咨询实务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福利及待遇
面议。
六、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3月23日
2. 报名材料:自荐材料,身份证、工作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资质证书、各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自己实绩的相关材料。
有意者请电话联系并将上述相关材料发电子邮件至zhzjzx_nj@163.com。
校址:南京市雨花西路260号
网址:http://www.njzhzz.cn/
邮编:210012
咨询电话:025-52888011
联系人:陈老师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