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教师发展处 | 发布时间: 2026/3/11 11:54:43 | 1664次浏览
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三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职教20条”、《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教职成〔2026〕1号)文件精神及《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十五五”(2026-2030)发展规划(审议稿)》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水平,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步伐,促进“双师型”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为建成“省内标杆、长三角知名”的高水平职业学校铺路奠基。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企业时间
2026年3月1日-12月1日(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系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的时长)
二、参加人员
全体专业课教师
三、主要内容
1.了解行业发展、岗位标准、工艺流程与企业管理规范,熟悉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2.参与岗位实操与生产服务,提升专业技能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参与技术攻关、项目实施与质量管控,积累企业真实案例。
4.将产业需求转化为教学内容,优化课程、开发实训项目,反哺教学改革。
5.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参与实习指导、订单培养与产教融合项目。
四、内容与形式
根据《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专业课教师每 5 年累计企业实践不少于 6 个月,新任教师须先实践后上岗。教师应深入企业一线,了解行业发展、岗位标准、生产流程与管理规范,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参与技术革新与项目实践,提升实操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教职成〔2026〕1 号),将教师企业实践纳入教师能力清单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核心任务,支持教师深度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健全校企人员双向流动和产业导师制度。各系部结合文件精神与专业建设实际,自主确定实践内容与形式。
五、注意事项
1.2026年3月27日前三系联系企业、确定下企业实践内容与形式,制定本专业下企业实践方案,上报下企业教师名单和具体下企业实践安排表(附件一),同时将下企业实践相关材料(方案和安排表)发到106943434@qq.com,联系人:曹晶。
2.2026年12月10日前,各系完成下企业实践报告的审核、盖章等工作。
3.2026年12月20日前,各系部做好教师下企业实践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给教师发展处。
六、成果呈现
主要成果呈现:《下企业实践报告》,其他相关下企业实践成果。
南京中等专业学校
2026年3月9日